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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程力洒水车厂家直销

发布时间:2019-11-28 已有人关注
发布时间:2019-04-01

湖北程力洒水车都是厂家直销吗?全国各地有没有销售点呢?对的,程力洒水车都是厂家直销的,我们在全国都没有设点,客户都是直接跟我们订合同采取提车或者送车的方式进行交易。
每天都有接到电话问我们在当地有没有设点卖车,想去看现车,每次回答客户没有的时候,客户表示不理解,为什么你们不能像小车一样,每个城市都有4s店呢?这样他们就可以到店里看样车,试车,然后再挑选。

首先,我们跟小车不一样,就拿大众的小车来说,一个4s店就卖那几个系列,排量大小算下来总共可能就二十来款,但我们专用车不同,就拿洒水车来说不同吨位大小的就有好几十种,每种可能客户选择的不一定都是标配,这个客户想要做一下罐体防腐,那个客户想在驾驶室加装空调或者警灯等。客户要求不同,让我们无法放太多现车。

其次,设点需要费用,停靠车辆的场地需要租金,维护车辆的工作人员,以及销售人员都需要资金,一年下来也是很大一笔费用,这笔开销都是平摊在车价上了,很多客户在选择当地经销商了解价格后,最后还是选择我们厂家进行购买,为什么呢?洒水车厂家价格比当地经销商便宜了几千元,如果是你你选择谁?


显而易见,没有人会在一样的物品上选择高价,程力是上市公司,不需要担心受骗,买洒水车就来程力!

洒水车罐体的整体焊接工艺与参数
1、先校正冲压成形的单元件,然后按顺序从一头开始装配点固单元件。
2、工装顺序:上翼板→腹板→后罐堵→前罐堵→中间隔板→下翼板。点固焊缝尺寸为50/200mm,点固焊尾处要填满弧坑,以防微裂。
3、点固后先把上翼板与腹板搭按角焊缝,完后再焊前、后罐堵的产焊缝,最后焊上翼板的对接缝。
4、为了控制变形,采取中分逆向焊接法,即:二人同样操作,控制线能量一致。
5、焊按时要统一规范,统一焊接顺序,统一焊速,这样就有效地克服了局部变形过大的问题。
6、点固焊接完成后,整体出胎,出胎前要松开所有卡具,并把罐口点固好。

湖北程力洒水车罐体焊接工艺参数:焊接电源BX-300,焊条选用E4303型。焊条直径:φ3.2-4.0mm;焊接电流:120-140A(立,仰焊时减少10%)。
1、主体与翼板焊接:焊前先测罐体的平衡度,并用垫木垫平。为减少密闭后罐内焊接烟尘,保证焊工的健康与安全,要从工艺上周密的安排顺序,以减少罐内焊接量。下翼板按设计要求为搭接焊缝,为了防止出现波良变形,保证搭接角焊缝圆滑过渡,采取从后向前的点焊下翼板,点固顺序采用从后罐堵中心向两端点固,再点固两侧腹面板,点固焊段在罐内点焊。为了使焊工少吸烟尘,采取点一块焊一块,先焊下翼板对接横向焊缝后,再焊纵向搭接角焊缝。

2、焊按顺序:先焊横向焊缝,后焊纵向焊缝;先罐内后罐外,最后焊附件。
3、所有焊缝均采用二人同步对称焊接法,统一焊速,使线能量基本上能控制一致。
4、为防止翼板产生波浪变形,焊完罐体的内焊缝后,再焊上翼板,的对按焊缝。
5、罐内焊缝尺寸为:宽6-8mm,高0.5-3mm,高低差±1mm。
6、罐脚下是最后工序,也易产生缺陷。为使六个罐脚在一条水平线上,保证外形几何尺寸精度,罐脚焊接时要首焊罐脚下的横向焊缝,再焊纵向焊缝,使之达到保证外形尺寸的目的。

通过9种洒水车异常声音来判断故障
司机通过听洒水车发出的异常声音,可以辨别洒水车的故障,及时发现问题。洒水车通常发出的故障声音有以下9种。
1、撞击声:一种较重的铁器撞击的响声,很可能是引擎固定架因长时间严重磨损,当洒水车引擎速度变化时就会发生撞击。但也有可能是洒水车的前后悬架出现损坏。
2、轻敲声:声音类似重敲声,但声响要小。这种声音出现时,洒水车车主要想一下是否使用了劣质汽油,如果使用了劣质油还可出现爆鸣声响。
3、滴答声:可能是驱动轴的万向节损坏了,也可能是轮胎里的小石块敲打轮胎或风扇叶片弯曲松动造成的。

4、咝咝声:像气球漏气,大多是冷却系统有毛病。如果是冷却系统出现故障,在车的底部可以看到液体。另外,轮胎大漏气或发动机真空室漏气也会出现这种声音。
5、重敲声:像沉闷的敲门声。大多是洒水车发动机内部原因,很可能是因为洒水车老化所致,轴承或发动机阀门损害也可引起。
6、啸鸣声:大多出现在洒水车转弯时,可能是风扇传动带松动或已磨损。有时轮胎气量不足,也出现这种声音。
7、嗡叫声:这种声音像蜜蜂发出的声音,它的出现很可能是某零部件松动,洒水车发动机底部的塑胶或金属部件及空调或压缩机的固定支架松动最为常见。
8、轰鸣声:从洒水车车上发出带有一种“呜”的叫声。很可能是轮子里、压缩机里或水泵里的滚珠轴承坏了,也很可能是空调或压缩机出现了故障。
9、变调声:主要是洒水车电机老化发出的不协调声音。

东风洒水车自购车之日起45天内(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且行驶里程在2500-3000km内时,请洒水车用户将车辆开到就近的东风服务站(地址详见《东风商用车质量保证手册》中“特约服务站通讯录”部分),并向服务站出示《质量保证手册》、以及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进行走合保养。

东风洒水车时程保养时间
洒水车走合保养以后,每行驶8000~10000km,请用户务必将洒水车开到就近的服务站,并出标《质量保证手册》,进行里程保养。
保修内东风洒水车的故障维修
东风洒水车若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生故障,请您保留故障总成和零件的原始状态,若洒水车故障不影响正常行驶时,需要您将洒水车开以就近的服务站处理;如果东风洒水车发生严重故障无法行驶或继续行驶会导致损失扩大化的,请联系就近的服务站或全国统一免费服务电话:15272855926。

如果用户购买的东风洒水车在保养维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尽可能选用东风公司或配套公司的正厂零部件,如因使用上述范围以外零部件而导致事故或故障,我公司不承担质量保证之责任。
请洒水车用户按照《质量保证手册》和随车《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行驶里程或行驶时间到服务站对洒水车进行规范的走合保养和里程保养。如果因洒水车日常保养,例行的进程保养所需费用(包括油辅料、更换零件和保养工时费)需要由洒水车车主承担费用。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三章 资质许可
第十六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其中,对拟批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一级资质的,由公安部消防局书面复核。


第十七条 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一级资质的,还应当提交二级资质证书和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承担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

第十八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拟设立分支机构地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消防技术服务分支机构申请表;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情况汇总表、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其社会保险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的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分支机构的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十条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对拟颁发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一级资质证书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以及申请材料报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复核工作。
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载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审批期间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人的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实地核查。
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专家评审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消防局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 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申请人领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一级资质证书时,应当将二级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二十三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续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原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申请。原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复审;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经复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再符合资质条件,或者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三次以上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不予办理续期手续。

第二十四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十日内向原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向原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补发。
原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变更、补发资质证书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毕。

第四章 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下列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一)三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生产企业授权的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灭火药剂及回收等活动;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活动;
(二)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等活动,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第二十六条 一级资质、临时一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各类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活动。一级资质、临时一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各种类型的消防安全评估以及咨询活动。
二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单体建筑面积四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活动。二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第二十七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检测、维修、保养,保证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二十八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所属从业人员的管理。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五日内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予以备案。

第二十九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设立技术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消防技术服务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第三十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第三十一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应当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进行维修、保养后,应当制作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修保养日期等信息的标识,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灭火器上予以公示。
第三十二条 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的施工企业为其施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前的消防设施检测意见,不得作为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合格证明文件。

第三十三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完成之日起五日内,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将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以及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予以备案。

第三十四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服务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完整记录,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档案保管期限为长期,灭火器维修档案保管期限为五年,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档案保管期限为二十年。

第三十五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第三十六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收费应当遵守价格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二)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四)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
(五)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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